【已转销的坏账当期又收回怎么写分录】在企业日常的财务工作中,应收账款因客户无力偿还而被确认为坏账并进行转销是常见操作。但有时,这些已经转销的坏账在后续期间又被收回,这时就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。本文将总结已转销的坏账当期又收回时的会计分录,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展示。
一、会计处理原则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》的相关规定,已转销的坏账如果在后续期间被收回,应视作坏账的重新确认,需先冲回之前转销的坏账准备,再确认实际收到的款项。
二、会计分录步骤
1. 冲回已转销的坏账
当发现已转销的坏账被收回时,首先需要冲回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。
2. 确认实际收到的款项
在冲回坏账准备后,再根据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收入或现金的入账处理。
三、具体分录示例(以某公司为例)
日期 | 摘要 | 借方科目 | 贷方科目 | 金额(元) |
2025-04-05 | 冲回已转销的坏账 | 坏账准备 | 应收账款 | 5,000 |
2025-04-05 | 收回已转销的坏账 | 银行存款 | 应收账款 | 5,000 |
> 说明:
> - 第一步:冲回坏账准备,表示之前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再需要。
> - 第二步:确认实际收到的款项,计入银行存款,并减少应收账款。
四、注意事项
- 若企业采用的是直接转销法,不计提坏账准备,则在坏账发生时直接借记“坏账损失”,贷记“应收账款”。若后期收回,只需借记“银行存款”,贷记“坏账损失”。
- 若企业采用备抵法,即先计提坏账准备,再转销,则必须按照上述步骤进行冲回和确认。
- 会计处理应与企业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,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。
五、总结
已转销的坏账在当期被收回时,会计处理的关键在于先冲回坏账准备,再确认实际收款。通过合理的会计分录,既能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,也能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。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自身情况,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与合规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