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.docx】为规范公司备用金的使用与管理,确保资金安全、合理、高效地服务于日常运营,特制定本制度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在业务活动中因临时性、紧急性或小额支付需求而申请使用的备用金。
一、制度目的
1. 明确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;
2. 规范备用金的申请、使用、报销及核销程序;
3. 防止资金滥用、挪用或流失;
4.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保障公司财务安全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,包括但不限于:
使用场景 | 说明 |
业务招待 | 用于接待客户或合作单位的正常用餐、交通等费用 |
紧急支出 | 如突发维修、临时采购等无法通过常规流程处理的费用 |
小额采购 | 单次金额较小且急需的办公用品、耗材等 |
外勤差旅 | 员工外出期间的临时交通、住宿等费用 |
三、备用金申请与审批流程
流程步骤 | 操作内容 | 责任人 |
1. 申请 | 填写《备用金申请单》,注明用途、金额及预计使用时间 | 申请人 |
2. 审核 |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内容进行初步审核 | 部门主管 |
3. 批准 | 财务部根据预算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| 财务经理 |
4. 发放 | 财务部按审批结果发放备用金 | 出纳员 |
5. 报销 | 使用后填写《备用金报销单》,附相关凭证 | 申请人 |
6. 核销 | 财务部审核报销资料并完成账务处理 | 财务主管 |
四、备用金使用规定
1. 使用限额:单笔备用金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,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特别批准;
2. 使用期限:备用金应在使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,逾期未报者需重新申请;
3. 使用记录:所有备用金使用必须有正式发票或收据作为凭据;
4. 禁止行为:不得用于个人消费、非业务相关支出或违规操作。
五、监督管理
1. 财务部定期对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;
2. 对于违规使用备用金的行为,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;
3.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。
六、附则
1.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;
2.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;
3.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,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。
附件:
- 《备用金申请单》
- 《备用金报销单》
(注:以上表格及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。)